各学院、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推荐申报2012年包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的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申报教师根据文件精神准备材料,10月12日前将《包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两份、附件证明材料一份报送科技处,并同时报送电子版文档。
联系电话:3993040、39933502、3993422.
科技处
2012年9月24日
关于推荐申报2012年包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2年我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申报工作,根据《包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包府发[2007]28号)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申报条件
1、本次申报参评的科技成果应是在2010年度(含2010年)之前经市科技局组织专家鉴定或验收(包括自治区科技厅组织鉴定或验收),并进行成果登记的项目。申报的成果应当经过一年以上的生产应用实践。
2、已经申报过我市科技进步奖但未获奖的项目,在此后研究开发中又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后再次申报。
3、对在2010年前已经在我市应用于生产实践,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工业、农牧业项目适当放宽申报条件,项目可以不经科研成果鉴定直接申报,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应提交的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请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把关,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申报内容如下:
1、主件:《包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申报书是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填写时要重点反映出项目的科学发现、发明、技术创新点,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填写时请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如实填报;
2、附件:需提供该项目成果鉴定证书、科技成果登记表、专利证书等技术评价证明,并填报《应用单位经济效益情况证明表》,以及提供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论文、论著、病例等证明材料;
3、《申报2012年度包头市科技进步奖成果基本情况登记表》;
4、《申报2012年度包头市科技进步奖成果公示证明》。
有关表格请登录包头市科技局网站(www.btkjj.gov.cn)在“政务专区”中“奖励申报”栏目下载后填写。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材料要求
1、报送时需提交《包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附件证明材料、公示证明材料纸质材料一份,并同时报送电子版文档。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从左边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为便于评审,请认真做好《申报2012年度包头市科技进步奖成果基本情况登记表》填写工作,要求语言表述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需用A3纸打印(或复印),报送时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六份及电子版文档,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单位要在本单位范围内对申报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周。合作完成的项目要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4、一个单位申报两个以上项目时请填报推荐汇总表。
5、报送纸质材料时请提供附件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申报单位。
(二)时间安排
申报工作自通知发出开始到2012年10月20日结束,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包头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市政府东副楼207房间)
联 系 人:谢凯 刘强
联系电话:5148657
201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