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青年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管理,督促我校青年基金项目按时结题,我校将对2010年及以前批准立项的所有校内青年基金项目未结项的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材料包括《包头师范学院校内科研项目结项表》一式两份、科研成果(论文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电子版。验收材料务必于2012年11月20日前上交至行政楼4楼科技处404室。

二、项目结题应严格遵照立项合同书执行。

三、不能如期结项的,必须提交延期申请,凡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结项的项目,将作撤项处理。

四、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的项目责令整改,半年内重新进行验收,如仍为不合格,将作撤项处理。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李红升

联系电话:3993502

邮箱:btsfxykyc@1263.com

科技处

201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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