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转发关于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6年度常规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相关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6年度常规项目申报工作有关通知转发如下。

一、基本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和党的创新理论传播工程,聚焦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应用对策性研究为重点,深入调查研究,特别是系统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思想库”“智囊团”作用。

二、选题说明

(一)选题后标注“自拟题目”字样的,可按照选题指南所列方向自选角度、自拟题目进行申报,但不得偏离选题导向,且题目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未标注“自拟题目”字样的,须按选题指南原题进行设计研究。

(二)本批申报不预设重大、重点项目,将根据选题意义、论证质量和设计深度,经专家评审后择优确定重大、重点项目。

三、申报资格

(一)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当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重大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研究能力。重点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当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研究能力。一般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学历,或同等研究能力。

(二)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研究项目,同时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主持人申报的一项项目;非项目主持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三)项目主持人承担过相同领域的社科基金项目、且结项等级为“优秀”的,优先支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承担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或上一轮结项未达到良好以上等级的;以相同或相近题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部委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和自治区厅局项目资助的。

四、结项要求

本批项目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公开发表论文、出版专著,项目主持人至少选择一种。

(一)重大项目结项形式为出版专著或研究报告。

1.以出版专著结项的,在出版前提交不低于20万字的符合著作规范的学术专著。经自治区社科联同意后公开出版。   

2.以研究报告结项的,须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5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和1篇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决策咨询报告须获得正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二)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公开发表论文、出版专著。

1.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

重点项目在规定期限内提交4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和1篇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决策咨询报告须获得副省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相关领域正厅级及以上单位采纳应用。

一般项目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

除此之外,还须提交1篇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决策咨询报告须获得有关领域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旗县区及相当级别有关领域单位采纳应用),或在国内正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或在省级党报党刊发表1篇3000字左右的理论文章。

2.以公开发表论文形式结项的:

重点项目至少发表2篇论文,具体要求为:项目组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科技日报》《中国教育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AMI)发表,或被《新华文摘》《高校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转载。其中1篇须为项目主持人独作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

一般项目至少发表1篇论文,具体要求为:项目主持人以独作或第一作者身份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科技日报》《中国教育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核心及扩展版、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AMI)核心期刊及扩展版发表,或被《新华文摘》《高校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或在省级党报党刊发表1篇40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

以上论文须在国内正规中文期刊发表、且知网可查。

3.以出版专著形式结项的:

重点项目在出版前提交不低于15万字、一般项目不低于8万字的符合著作规范的学术专著。经自治区社科联同意后公开出版。

(三)公开出版专著、发表论文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应标注“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开出版专著应在显著位置标注;如不能标注,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方式和期限

(一)本次项目实行网络申报。我校申请人须于2026年4月17日中午12时前登录“内蒙古社会科学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申报(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2)。

(二)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意识形态审查表》1份,模板由科技处下载中心下载,需申报人承诺签字、院长书记签署明确意见并签字,且加盖公章;

2.《申请书》(附件3)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经申报人所在学院、部门审查、签署明确意见;

3.《论证活页》(附件4)一式5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选题编码及名称、申报题目、成果形式要与《申请书》完全一致。不得在论证中涉及单位及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4.汇总表(附件5)1份,由申请人所在学院、部门汇总填写,并盖章。

(三)各学院、部门请于2026年4月17日中午12时前,将审定后的纸质版汇总表、申请书、论证活页和意识形态审查表统一报送至科技处411办公室。

报送材料采取“1夹7”(1份申请书内夹其他7份材料),并按汇总表顺序排列。

(四)网上申请书和纸质版《申请书》内容必须一致,内容不一致的、仅收到网上申报材料或纸质版申请材料的、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六、资助金额和完成时限

(一)重大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5万元或以上,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

(二)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项目,研究时长一般为12个月左右,延期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以论文形式结项的项目,研究时长一般为18个月,延期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以专著形式结项的项目,研究时长一般为24个月,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七、注意事项

(一)请项目主持人认真阅读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

(二)系统老用户登录密码已统一重置为“a123456”;新用户需按系统使用手册注册账号,并联系本单位系统管理员通过后方可申报项目。

(三)如项目主持人忘记密码,请联系申报单位系统管理员重置。

(四)“当前状态”显示“待单位管理员审核”即申报成功,此时如需修改,可联系单位管理员退回;“当前状态”显示“待平台管理员审核”即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此时不可修改、不可退回。

(五)论证活页首页右上角“项目登记号”无需填写。

人:司老师 

联系电话:6193086

 

 

 

                                        科技处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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