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专项课题招标公告

各学院、各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筑牢“两个屏障”、建设“两个基地”、打造“一个桥头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弘扬“蒙古马精神”等主题列出一批选题,面向全区公开招标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文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一、招标要求

  1.本次招标项目共设4个专项,41个选题方向,申请人根据选题方向自拟题目。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投标一个项目。

  2.本次招标项目,采取成果申报的形式,申请人按照选题和成果形式要求准备,将项目申请书和研究成果报自治区社科规划办,自治区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组对报送成果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3.招标项目成果形式主要为政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其中政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要紧密联系自治区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和对策建议,有数据有事例,具有可操作性,每篇字数8000字左右;理论文章需要有高度、有深度,说理透彻深入、论证严谨扎实,文风朴实,每篇字数8000字左右。每个申报项目须提交1篇政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4.不得用已受过国家各类基金项目、教育部各类研究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自治区社科联项目等资助项目最终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申报不得用已公开发表或被自治区《智库要报》《调查研究报告》《北疆智库》《领导参阅》《决策参阅》等决策咨询类刊物采纳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不得用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的成果申报。

  、其他事项

  1.报送材料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专项课题投标申请书》(从内蒙古社科规划网“表格下载”栏里下载)和成果各一式5份。申请书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成果格式:成果标题二号华文中宋,正文三号仿宋,一级标题三号黑体,二级标题三号楷体,三级标题三号仿宋加粗,行间距为固定值29磅。成果上不允许标注个人和单位信息。

  2.申请书研究成果纸质稿和相应电子稿(光盘)务必2021年4月7日17:00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404办公室,每个项目申请同时需提交经院长书记签字,加盖学院、部门公章的意识形态审核表1份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红升  司嘉怡

联系电话:6193086



           科技处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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