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我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学院(部门)要积极吸纳应届毕业生从事科研辅助研究、实验技术、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科研助理工作,做大做强专职科研队伍。按照“合理配置、应设尽设”的原则,根据学校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各类创新基地和人才专项、地方科技计划(项目、基金等)、社科项目经费及自行组织的科研项目经费,依托学校各级各类科研创新基地平台,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承担项目经费较少的课题组可联合设置科研助理岗位。

各院(部)请于3月17日下午17:30前将本单位科研助理岗位设置统计表电子版(附件1)发送至科技处邮箱。计划落实情况将于6月和12月另行组织报送。

人:敖凤梅   联系电话:6193090   邮箱:科技处kjc@ bttc.edu.cn

                 科技处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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