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转发关于做好自治区社科规划年度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管理,推动项目负责人按时按质完成课题研究,2021年8月起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分批次清理到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年度项目。此次重点对2013年—2016年(含)立项的年度项目进行清理,届时未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将作出终止或撤项处理。提交结项材料要求如下:

一、 项目负责人报送结项材料要求

(一)送审成果要求

1.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

(1)公开发表的同一研究方向的论文3篇或以上(提交论文发表期刊原件1份即可,论文发表期刊等级及其他要求按照立项年度的管理规定执行),发表论文需要标识内蒙古社科规划项目课题名称和批准号(未标识论文则不计入要求篇目数)。

(2)围绕研究主题形成一篇3000字的综合报告(提交2份)。报告内容要对项目研究目标、单篇论文的主要内容及其与总目标的对应关系、论文是否发表及发表期刊等级等情况作一个概述性说明,并对研究成果做归纳总结(每篇论文都须与研究主题密切相关)。

2.成果形式为专著(数据库)

以专著形式结项,提交不低于10万字、符合著作规范的研究成果3份(匿名,格式要求详见附件);以数据库形式结项,提交数据库成果光盘3份及成果说明3份(匿名,3000字左右)。研究成果将采取双向匿名鉴定,故研究成果必须匿名,不可在成果封皮或内页等其他部分提及负责人姓名、单位、经历等相关个人信息及项目批准号信息(透漏个人信息,我办不予受理)。

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调研报告)

(1)不低于2万字的研究成果3份(匿名,格式要求详见附件)。研究成果将采取双向匿名鉴定,故研究成果必须匿名,不可在成果封皮或内页等其他部分提及负责人姓名、单位、经历等相关个人信息及项目批准号信息(透漏个人信息,我办不予受理)。

(2)围绕研究主题单独形成的一份3000字左右的政策咨询报告2份。政策咨询报告以研究成果为基础,以服务自治区党委政府为目的提供建议,可自选角度设计。我办将择优推荐发表在《智库成果要报》。

(二)其他材料要求

1.《鉴定结项审批书》2份(务必使用2021年8月修订版,其中成果简介部分作为活页单独A4纸打印2份另附,详细要求见《审批书》内页),要求A3纸中缝装订,同时需经项目负责人本人亲笔签字,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刻录结项材料的光盘1张(光盘上标注项目批准号、单位及负责人姓名),光盘内容包括《鉴定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成果简介、综合报告、政策咨询报告等所有材料的电子版。

另附超期结项说明,详细说明原因。

二、时间要求

1.2013年—2014年(含)立项项目,请于2021年9月13日前提交结项材料。

2.2015年立项项目,请于2021年10月13日前提交结项材料。

3.2016年立项项目,请于2021年11月15日前提交结项材料。

结项材料及超期结项说明须在上述对应日期前报送科技处404办公室。

联系人:司嘉怡

联系电话:6193086



                                         科技处

                                       202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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