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转发《关于开展第三批“包头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申报的通知》的通知

科技处转发《关于开展第三批“包头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

示范基地”申报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中共包头市委宣传部、包头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第三批“包头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申报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文件、按照文件要求申报。

一、申报条件:

(1) 具有法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独立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的实体性机构

(2) 能积极发挥向公众开展社科普及、教育作用,具有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的明确载体,愿意承担公益性及其他社科普及的各项任务,在我市社科普及、咨询服务等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

(3) 具备进行社科普及宣传、教育所需的硬件和软件条件。有社科普及所需的文字及声像材料,有相对固定且不小于100平方米的科普活动场所,有具体管理部门,有专(兼)职的社科普及管理人员和成文的管理制度,有社科普及的重大项目、实施载体和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

(4) 将社科普及活动经费列入本单位经费预算,保证社科普及活动开展,经费落实到位并逐年增加

(5) 接受市社科联的工作指导和交办的科普任务,接受市社科联对社科普及基地日常性工作督察。

二、申报程序

申报应提交以下材料:

1)《包头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申报表》(包头社科网“通知公告”栏下载)一式二份

2)社科普及基地当年社科普及重大项目方案一式二份

3)申报单位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一份。

上述申报材料务必于81210:30报送科技处404办公室,配套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kjc@bttc.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红升  司嘉怡

联系电话:6193086



                                          科技处

                                         202087

附件:

12994

1484C

1563E

FB45



上一条:科技处转发《关于征集自治区社科联社科普及志愿者的通知》
下一条:科技处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1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关闭

当前访问总量:

版权所有: 包头师范学院科技处 电话0472-6193086 邮箱:kjc@bt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