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转发《关于征集自治区社科联社科普及志愿者的通知》

科技处转发《关于征集自治区社科联社科普及志愿者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经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于2020年7月23日正式通过,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条例颁布后社科普及工作需要及自治区社科联《关于征集自治区社科联社科普及志愿者的通知》,现征集自治区社科联社科普及志愿者人选。

一、征集范围

各相关学院以学院为单位申报,每学院限申报1位。

学校从各相关学院申报的志愿者人选范围内择优推荐2-3位。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较高的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

(2)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热心于社会公益活动;

(3)有较好的演讲才能和受众认可度;

(4)能够服从自治区社科联安排,配合承办单位做好讲座、社科普及活动并保证讲座质量和社会效果。

三、管理使用

(一)参与社科普及活动

入选社科普及志愿者队伍的各位志愿者,要积极参与社科普及活动。在开展年度社科普及集中活动及其他社科普及重大活动中,要坚持统筹使用,上下联动。

(二)加强业务培训

自治区社科联在开展工作研讨会、座谈会等会议时,要积极推荐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参会,实现以会代训。各单位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对本单位志愿者队伍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

(三)坚持动态管理

各单位要对推荐的社科普及志愿者进行日常监管。对严重违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志愿者及时清退,并进行批评教育。对宣讲效果不佳、群众反映不好的志愿者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志愿者队伍风清气正、积极向上。

(四)进行适度奖励

为了调动广大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公益事业为主的前提下,给予开展活动效果较好的志愿者以适度的活动经费,按照每人每场讲座/社科普及活动1000元的标准发放。

请各相关学院于8月28日(星期五)上午9:00之前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bttc.edu.cn,纸质版1式1份报送科技处404办公室,逾期不候。

联系电话:6193086    

联系人:李红升 司嘉怡


附件:1.社科普及志愿者推荐人选登记表

    2.社科普及志愿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科技处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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