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包头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包头市科技局对2014、2015年(含)以前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核通过对项目进行验收。为做好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4、2015年(含)以前科技局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题、申请结题未通过或经批准延期结题的社会发展支撑项目.(结项名单见附件)

二、验收要求

(一)各子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提交结项材料,如有一项未交,所有项目都将无法结项,并影响我校的申报工作。

 (二)科技局对项目以集中评审方式进行结题。

(三)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和要求提交有关结题材料。

三、材料报送

(一)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复印件一份

)包头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

(三)包头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书(见附件)一式三份

(四)研究报告一式两份(见附件)

主要内容包括:①项目实施的背景、目的;②项目实施采用的工艺技术路线,突破的技术关键,或引进消化吸收的技术关键;③研究结论,存在问题、改进意见及分析;④所达到的技术和经济指标,推广应用前景,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意义。

)工作总结(主要写明按照研究计划任务开展的各项研究工作简要情况,以及研究过程中人员组织、条件保障、取得成果,以及存在问题等方面情况)一式两份

)研发经费使用情况财务决算报表(只需填表5见附件)一份。

)其他证明材料(与项目相关的专利、论著、论文、声像资料等)一份。(非必须提供)

   ()验收目录一式两份(见附件)

四、截止时间

结项材料及电子版务必于2019625日前交科技处404室。

系 人: 李红升

联系电话: 6193086

科技处邮箱:kjc@bttc.edu.cn

   科技处

                                        2019614

 

附件 

上一条:科技处转发关于举办包头市第九届“五个一工程”奖、第十一届文艺振兴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第十四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学术年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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