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包头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培育和提升我校教职工科研创新能力,推进学校科研创新发展,根据学校年度科研工作安排,我校将组织开展2022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拟申报项目要有明确的目标、清晰的技术路线和可实现的预期成果;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具有一定理论研究价值或应用价值;立论根据充分,研究方法先进,经费预算合理。

  (二)通过项目申请,充分汇集科研力量,凝练方向,切实加强科研团队建设。

  (三)鼓励跨学院和跨学科联合申报,积极推动学科交叉融合。

  (四)项目团队组建要注意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和梯队培养等。

  (五)项目负责人应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二、项目类别

  (一)高水平研究成果培育项目

  本类项目围绕我校学科建设,以获准更高级别项目及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为目标。

  高水平研究成果培育项目分为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每类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从立项之日算起)。

  重点项目以培养有望获准国家基金项目的科技人才为目标,优先支持研究基础好、通过资助能产出高水平成果又有利于优势学科形成和发展的项目。支持优秀科研人才面向自治区和包头市重大科技需求,根据研究所属学科领域,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

  一般项目以培养有望获准省部级以上项目的科技人才为目标,着眼于提升我校整体科研水平。突出学科建设,凝聚优势力量,激励原始创新,根据研究所属学科领域,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

  青年项目以培养青年科研骨干、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目标,鼓励青年科技人员积极投入创新活动、自由探索,开展前沿性、原创性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根据研究所属学科领域,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

  (二) 服务地方发展项目

  服务地方发展项目旨在加强我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鼓励广大教师为包头市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以贡献求发展。服务地方项目研究方向要求符合区域发展战略,呼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自治区战略定位,推动“两个屏障”更加牢固,“两个基地”量质齐升,“一个桥头堡”作用彰显,推深做实“科技兴蒙”行动。紧扣建设新时代新包头战略目标,聚力“四基地两中心一高地一体系”等方面进行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对策研究,对焦“双碳”目标,以数字化助力新时代“绿色”包头建设。项目需认真调研,与地方政府部门、企业、行业对接,组建团队,产出符合实际需要的成果。

  服务地方发展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从立项之日算起)。

三、资助额度

  (一)高水平研究成果培育项目

  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各设1项,资助额度为每项3万元;一般项目各设10项,资助额度为每项1万元;青年项目各设10项,每项资助0.5万元。

  (二)服务地方发展项目

  重点项目设1项,资助额度为每项3万元;一般项目设15项,资助额度为每项1万元。

四、结项要求

  (一)高水平研究成果培育项目

  重点项目结项时申报人至少完成以下任务:

  (1)发表2篇核心期刊以上论文或者获准国家级项目

  (2)提交研究报告

  一般项目结项时申报人至少完成以下任务:

  (1)发表1篇核心期刊以上论文或者获准省部级项目

  (2)提交研究报告

  青年项目结项时申报人须至少完成任务:

  (1)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2)提交研究报告

  (二)服务地方发展项目

  成果形式为咨政报告、调研报告、专利、咨询报告、技术报告、标准等,并被采纳与批示。

  重点项目结项时成果应获得市级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市级各委办局、企业、行业采纳。

  一般项目结项时成果应获得旗县区级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旗县区相关部门、企业行业采纳。

五.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工。

  (二)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青年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三)在研市级及以上项目主持人、在研2018年立项的包头师范学院支持地方发展项目主持人、在研2021年校内科研项目主持人、校内项目被撤项者不得申报。

  (四)恪守科学道德和诚实守信原则,无学术不端问题。

六、其它事项

  (一)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它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两个项目。项目所列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亲笔签字。

  (二)高水平研究成果培育项目各学院(部门)合计限报4项。服务地方发展项目各学院(部门)合计限报2项。

  (三)人文社科类需提交意识形态审查表。

  (四)课题研究成果必须是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的成果,并且注明立项科研项目编号,否则结项时不予认定。

  (五)申报者须认真填写《包头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由所在学院的教授委员会进行审核,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排序上报。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将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汇总表1份报送科技处404,电子版发送至kjc@bttc.edu.cn。

七、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13 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于丽莹  联系方式:6193086  15148078470  

                                                      科技处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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