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转发关于2018 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 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为了做好2018 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

下简称基金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一)2015 年立项的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

目;

(二)2015 年以前立项并延期至2018 年度结题验收的基

金资助项目;

(三)2016 年立项、已提前完成计划任务书研究内容与

指标的基金资助项目。

二、结题验收方式

(一)面上、博士基金项目以学科组集中评审方式进行;

(二)重大、杰出青年培育基金项目以专家组单项会

议验收形式进行。

三、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一)各类基金项目负责人均须填报《内蒙古自治区自

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结

题报告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

http://nsbr.nmkjt.gov.cn)首页下载。负责人要根据项

目完成情况实事求是的撰写结题报告,并保证填写内容真

实、数据准确,要注重对所研究内容的深入分析和总结,不

能直接复制研究生论文或其他作为结题报告内容;未标注内

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无投

稿录用通知的待发表论文不要列入结题报告;要注意知识产

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

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准予结题项目,结题报告全

文将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二)面上、博士基金项目需准备的附件材料

1、结题报告1 份;

2、论文、论著、专利、奖励等相关附件的原件或复印

1 份;

3、计划任务书复印件1 份;

(三)重大、杰出青年培育基金项目需准备的附件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验收申请3 份;

2、结题报告1 份;

3、计划任务书原件1 份;

4、查新报告原件1 份;

5、论文、论著、专利、奖励等相关附件的原件或复印

1 份;

6、项目验收汇报PPT 半小时。

四、材料报送程序

(一)结题报告电子版和电子化的附件材料,由项目负

责人使用个人用户名、密码(用户名为项目申请时所用的电

子邮箱,密码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后6 位)登录内蒙古自

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

http://nsbr.nmkjt.gov.cn)上传。

(二)依托单位管理员登陆此系统,点击“项目管理”

菜单中的“结题报告审核”,对结题验收材料逐项审核并确

认通过。

(三)自治区火炬中心审核依托单位上传的结题报告,

如有问题反馈项目依托单位进行修改。

(四)通过审核后,项目负责人打印结题报告,签字后

连同相关附件材料一并提交所在单位,纸质结题报告内容要

与电子版一致。

(五)依托单位统一报送结题报告及附件的纸质材料一

份,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结题验收项目汇总清单。申请延期

或终止的项目,需附依托单位报告,申请延期最多不得超过

2 年。

五、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

(一)面上、博士基金项目的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电子

文档于6 月16 日前上传,同时将纸质材料报送内蒙古火炬

中心。

(二)重大、杰出青年培育基金项目的结题报告及相关

附件电子文档及纸质件于6 月30 日前上传、报送。项目验

收工作完成后,将验收意见书(一式10 份)的电子文档及

纸质件报送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批复。

(三)凡连续两年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予以终止,

终止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任何

项目。

各依托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年度的结题验收工作,对结题

验收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内蒙古火炬中心赵英0471-6280663

付婷0471-4951781

于跃0471-6667407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山丹街2 号科技

大厦916 室,邮编:010020

附件: 2018 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结题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8 年5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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