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转发《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按照内蒙古社科联《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内社科联字〔2018〕53号)要求,2018年自治区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时限:210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2018年5月26日至6月15日(登录www.nmgskl.com点击“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已注册 的可直接登录)
(二)二级学院、部门初评:6月16日至6月20日
(三)提交纸质申报材料:6月21日至6月25日(要求:各二级学院、部门必须对申报成果进行排名,并按照排名先后提交申报汇总表(附件3)和意识形态审查意见表(附件4)各一份,经教授委员会审议、党政联席会审定通过后签字、盖章,连同申报者的材料一并提交科技处410室)
(四)学校初评:6月26日至7月15日
三、 自我审查:申报者须对拟申报成果进行自我意识形态审查,同时二级学院书记对拟申报人的意识形态问题负责,如存在与主流意识形态相悖的内容,应主动放弃申报。
四、入围比例:学校组成评选委员会,按申报成果的70%评选出复评入围成果。
五、其他关于申报的具体事宜详见附件1。
请各学院、部门认真研读文件,组织实施此次评选工作,按照时间安排进行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的提交,并对申报者申报成果的意识形态进行严格审查。
联 系 人:苏辛欣
联系电话:6193087
科技处邮箱:kjc@bttc.edu.cn
附件1: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和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3:申报材料统计表
附件4:意识形态审查表
附件5:学科分类表
附件6:科研课题分类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