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和奖励办法》(包府发[2013]73号)精神,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委员会决定,我市开展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工作。现将我校申报评选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位申报者必须于9月14日至9月16日携带申报作品到行政楼404进行初审并注册,逾期不候。
2.请各位申报者于9月23日前进行网上申报,并于9月22日---23日将评奖材料及评审费交到行政楼404,逾期不候。
评奖材料需提供:著作原件2份;论文、调研报告原件1份、复印件2份;个人申报表1式2份、;调研、咨询、论证报告成果领导批示或被采用的佐证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2份。成果复印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需单独装订成册。
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和奖励办法》(包府发[2013]73号)精神,申报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书籍类240元/部,论文类(含研究报告)150元/篇。
3.各位申报者认真学习《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和奖励办法》(包府发[2013]73号),客观填报报奖等级,如出现偏差后果自负。
4.联系方式
联系人: 周智慧、李红升
联系电话:6193084、6193086
电子邮箱: kjc@bttc.edu.cn
科技处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