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阴山文化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通知

包头师范学院“阴山文化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通知

一、资助对象

本后期资助项目重点支持包头历史文化相关研究。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学术含量较高的工具书。

、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包头师范学院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2.申报成果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学术上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研究领域较高水平。申报成果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3.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90%以上。

4.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

2)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3)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申报办法

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1.填写申请书和申报信息汇总表。下载《项目申请书》和《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2、3),用计算机填写。将填好的申请书(一式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和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确保与申请书有关信息保持一致),连同申报成果交所在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2.准备申报材料。包括:(1)申请书6份;(2)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3.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须同时提交《包头师范学院阴山文化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单位审核表》1份

、研究及出版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完成时限为半年,申请人应按时限完成研究工作。

2.项目最终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科技处对最终成果组织鉴定后,合格者方可结项并进入出版程序。后期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由指定出版机构出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鉴定结项之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违规者将终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按照《项目申请书》和申报公告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2.各学院、各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切实提高申报质量,严格审核申请人和申报成果的资格条件。

3.后期资助项目受理申报时间为69日至831。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由各学院报送;电子版申报信息汇总表需学院汇总审核后,统一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联系人:李红升  司嘉怡

联系电话:0472-6193086

科技处邮箱:kjc@bttc.edu.cn




                                         科技处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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