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内科研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依据《包头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包师院办发〔2018〕34号),科技处将对2019年及以前立项且尚未结项的包头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进行集中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本次结项验收针对2019年及2019年以前批准立项且尚未结项的包头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二、结项要求
获资助者提交《高层次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项表》、相关成果和《高层次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表》,由所在学院按照《包头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修订)》(包师院办发〔2018〕33号)第二十一条科研业绩成果考核要求审核,核算总绩点/总积分后报科技处。
项目验收需提交明确的研究成果,形式主要包括论文、专著、专利等(必须以包头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完成单位,并以项目组中我校人员为第一署名完成者或第一署名作者)。项目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应标注“包头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资助”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验收材料。
因故未按期完成研究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经所在学院、部门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后报科技处审批。
三、组织工作
本次项目清理工作,以学院、部门为单位,集中报送结题材料。各学院、部门要依据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上报。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各部门务必于2024年6月14日16:00前报送验收材料至科技处404办公室,报送材料包括:
1. 《高层次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项表》一式四份;
2. 《包头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计划任务书》复印件一份;
3. 科研成果复印件一份;
4. 《高层次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表》一份;
5. 《项目延期申请表》一式两份(确需延期的项目提交);
6. 《高层次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项汇总表》一份。
《结项汇总表》电子版需同时发送至kjc@bttc.edu.cn(务必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学院、部门包头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项材料”字样)。
联系人:司嘉怡
联系电话:6193086
科技处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