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科技厅批准资助我校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3项,其中面上项目3项、青年基金项目7项、联合基金项目3项。
请项目负责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公众服务平台(https://f.nmkjt.org.cn/nmzrjjw),按要求完成《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提交工作(资助清单已发学院联系邮箱)。
1.项目任务书由系统自动生成,任务书内容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除根据立项通知的要求对申报书内容进行调整外,不得对其他内容进行变更(内科发基字〔2021〕3号文件规定)。
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的规定,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所有类型项目经费使用均实行“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不再编制预算。
3.联合基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其中科技厅出资3万元,学校匹配7万元。
4.项目负责人于6月4日前,登录内自然系统下载填写《内蒙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使用“包制+负面清单“承诺书》,亲笔签字上传系统,并提交任务书。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任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联系人:戚迎龙 6193085
科技处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