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包头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包师院办发〔2021〕17号)及《关于开展包头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科技处组织专家对校级科研项目进行审核、验收,验收通过的项目公布如下:
科技处
2026年10月13日
下一条:科技处转发关于开展科普阵地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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