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关于申报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13年度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13年度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详情请登录内蒙古社科规划网(网址:http://www.nmgskghb.com.cn)了解相关事宜。各二级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学院教授委员会要严格审核选拔,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应严格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2013年度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题目可以自拟。今年的项目设置有重点项目、委托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外语专项课题。

二、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年5月30日后出生),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申请青年项目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和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未结项及被终止研究不满两年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申报的主持人不得参与其它项目,项目参与人不能同时参加两项以上的课题研究。

三、2013年度内蒙古社科规划项目将实行限额申报,各二级学院限报2项,其中外语专项项目限报4项。各学院要严把申报质量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四、各类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研究报告和系列论文。自立项之日起,专著的完成时限为30个月以内,研究报告和系列论文的完成时限为18个月以内。

五、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申报通知》、《课题指南》、《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及《申报项目汇总表》等)可从内蒙古社科规划网下载(网址:http://www.nmgskghb.com.cn)。申报报送的材料包括:《申请书》(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和论证活页各一式6份,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btsfxykyc@163.com。各学院请于2012年5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申报项目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到科技处,科技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六、社科规划办申报项目评审费100元,暂由科技处代收。

七、联系人:李芳 李红升

联系电话:6193085、6193086

邮箱:btsfxykyc@163.com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13-5-2


上一条:科技处转发关于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科技处转发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2010年资助项目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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