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2015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关于做好2015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根据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于2014年9月25日前将《申请书》和《申请人清单》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到科技处,逾期不候。
联 系 人: 李红升
联系电话: 6193086
科技处邮箱:btsfxykyc@163.com
.
科 技 处
2014/9/17
附件:
关于做好2015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为推进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进一步加强我区高校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育一批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和科研骨干,我厅将继续组织实施“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资助对象分为A类“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和B类“青年科技骨干”。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暂行)》(附件2)第八条各项基本条件。
(二)已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计划资助者,不再申报本计划;已获得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资助者,不再申报B类“青年科技骨干”计划。
(三)申请者所在学校能够落实1:1匹配资助经费。
三、学科领域
申请者应按以下27个学科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四、注意事项
(一)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不受理其他组织和个人的申报。
(二)本计划实行限额申报,申报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申请者须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3),一式5份。申请材料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
(四)各高校须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1份(附件4),加盖学校公章。
(五)请各高校于2014年9月30日前将《申请书》和《申请人清单》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我厅科学技术处,逾期、超额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本通知及附件请登录我厅网站(www.nmgov.edu.cn)下载。
联 系 人:刘相飞、马跃东
联系电话:0471-2856504、2856505
电子信箱:nmg_myd@126.com
邮 编:010011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
2.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3.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4.2015年度自治区高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4年8月28日
附件1.doc
附件2.实施办法.doc
附件3.申请书.doc
附件4.申请人清单.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