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包头师范学院“阴山学者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包头师范学院阴山学者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关于申报包头师范学院阴山学者培养计划的工作已开始,请各学院、有关部门对照《包头师范学院阴山学者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包师院办发[2015]69 号)(附件1),认真执行。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须填写《包头师范学院阴山学者培养计划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立项通知书、著作、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原件、复印件报所在学院进行初审。

二、申请人如符合阴山学者培养计划申报多个条件,只需在申报条件中填写其中之一即可。

三、各学院教授委员会负责对申报的个人业绩成果进行严格审核,并经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各学院负责填写《包头师范学院阴山学者培养计划申请汇总表》(附件2),党政领导必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四、请各学院、有关部门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包头师范学院阴山学者培养计划申请表》、《包头师范学院阴山学者培养计划申请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发送到科技处邮箱),一并报送学校科技(研究生)处412室,科技(研究生)处不接受个人报送。

报送日期:201659

五、联系人:赵鹏  周智慧

电话:6193089  6193084

邮箱: kjc@bttc.edu.cn

 科技(研究生)处

                                                         2016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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