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现启动2021年度包头师范学院校级服务地方发展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1年立项,截至2022年年底应结题的校级服务地方发展项目。
二、验收材料要求
项目结项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同时,将发表的成果填报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备查。
1.验收申请书(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2份。);
2.研究成果(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被采纳批示证明材料;
3.如有研究成果转化提供相应材料;
4.项目研究成果简介(约 1000 字,并提交电子版)。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项,需提交延期申请表,最长延期 1 年;如仍不能结项,视同项目终止,并收回剩余项目经费;无故中止项目,三年内不允许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各学院(部门)请于2022年9月9日16:00前,将项目结题材料交至科技处404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bttc.edu.cn。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处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