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转发关于对2012年度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课题进行择优资助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2012年度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课题进行择优资助工作已经开始,本次申报为限项申报,学校择优推荐1-2项。现将《关于对2012年度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课题进行择优资助的通知》包人字【2012】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推荐,各学院由教授委员会评选推荐,并于3月1日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版交到科技处。


科技处、组织人事部

关于对2012年度承担

省部级以上重点课题进行择优资助的通知

包人字【2012】2号

各旗县区人社局,稀土高新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单位人事(政工)科,中央、自治区驻包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为了鼓励高层次人才进行科学研究,提高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他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今年继续开展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项目条件

申报人员须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获得地市级以上专家荣誉称号、或具有高级职称、或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

申报项目须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且必须是省部级以上正在研究、未结题的科研项目。

二、项目资助的申报和审批程序

1、申报。申报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填报《申请表》和《申请名册》,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资助人的学历、学位、职称、专家等证书或批文。

(2)申请资助人承担的科研课题或工程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方向及工作计划等材料。

(3)申请资助人承担的科研课题、开发项目,被国家、自治区(部委)、市(厅)级批准立项文件及有关材料附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

2、综合评审。市公务员局对受理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根据申报课题类别,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资助对象及所承担的科研课题或工程技术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提出项目资助意见。

3、项目资助审批。市公务员局根据评审结果,研究提出项目资助意见。

4、项目资助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仪器设备费,实验材料费、科研业务费、科技专著出版补偿费等。

三、工作要求

请各地、各部门和单位择优推荐1-2个科研项目参加申报,于2月27日前将申请材料(含所报《申请表》和《申请名册》,附带U盘)报送市公务员局专技科。

联 系 人:贾枢亮

联系电话:5221906

附件:1、包头市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名册

2、包头市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

申请表.doc

申请名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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