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关于组织申报 2015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开始申报,详情见《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请各学院及时布置,认真组织好本次申报工作。为了提高命中率,各学院要充分发挥教授委员会的作用,对拟申报项目的申请书进行审核,并给予学术指导。

自治区自然基金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材料与网上申报相结合形式,以电子版为主。申请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基础研究网站(http://nsbr.nmkjt.gov.cn)“基础研究项目管理”栏“项目文件”中下载《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2015版,以下简称申请书)离线填写,同时打印1份纸质文档,于2014年10月24日前交到科技处(申报博士基金和面上项目的须附主持人的身份证、学位证、职称证复印件等纸质材料,无职称证的须出据单位证明)。

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 李红升

联系电话: 6193086

科技处邮箱:btsfxyky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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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技 处

2014/9/28

附件: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

项 目 申 报 指 南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自治区自然基金)计划将依据自治区《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规划(2013—2020)》的精神和要求,注重知识创新目标与自治区现实的科技需求的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基础研究的人才优势,为自治区转方式、调结构以及社会民生事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为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和新兴战略学科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自治区自然基金计划遵循“突出重点领域、统筹学科发展、培育创新人才”的资助原则,设定资助项目包括:重大项目、杰出青年培育基金项目、博士基金项目和面上项目。重大项目单项资助强度最高为80万元,杰出青年培育基金项目单项资助强度最高为30万元,博士基金项目和面上项目单项资助强度5—6万元。

一、基金各类别项目资助方向

(一)重大项目

2015年自治区自然基金重大项目,遵循“结合需求、顶层设计、确定主题、择优支持”的导向原则,择优资助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现实指向性的重大应用基础研究课题;对提高自治区基础研究水平和学科发展具有重大带动性的应用基础研究课题。结合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支持方向和所征集的重大科技需求,确定重大项目优先资助方向如下:

1.马铃薯产量及资源利用效率协同提升的基础研究

2.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与治理基础研究

3.草原生态系统退化的相关机理研究

4.荒漠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基础研究

5.单细胞测序技术揭示家畜口蹄疫易感性的遗传基础及抗病新品种创制基础研究

6.功能性氨基酸对母羊繁殖性能的营养调控基础研究

7.乳酸菌生物多样及其与代谢相关的重要功能基因基础研究

8.内蒙古褐煤大规模提质改性及梯级利用的基础研究

9.稀土在有色金属材料中的作用机理研究

10.城市有机废弃物综合治理基础研究

11.消化系统疾病相关基础研究

12.内蒙古特色蒙药种质资源保护基础研究

(二)杰出青年培育基金项目

择优资助自治区40周岁(含)以下,在基础性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被同行认可、并已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目标为培育能够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的科技人才。

(三)博士基金项目

择优支持自治区已获得博士学位、35周岁(含)以下的青年科技人员,围绕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和新兴学科,开展前沿探索性、原创性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四)基金面上项目

择优资助自治区科技人员在自然科学领域开展创新性、探索性以及拓展学科专业方向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为了更好地提高我区医药学科应用基础研究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2015年自治区科技厅和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试行设立联合基金资助项目,对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申请上述博士基金和面上项目的进行联合择优资助。

二、申报资格与条件

(一)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支持以自治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系统、高新技术企业等机构为牵头单位申请的自然科学领域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须以团队形式申报,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项目应符合本指南确定的研究方向,并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具有应用或产业化前景。

2、鼓励学科交叉,多团队联合申请,申请人是重大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仅限一人。

3、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至少完成过一项自治区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杰出青年培育基金项目 以培养和造就一批能够使相关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进入世界前沿的、有望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的杰出青年科学家为目标,支持有较好研究基础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的自然科学领域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和副教授(含)以上职称者;

3、在自然科学某一学科、专业技术领域取得过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对本学科以及相关学科领域发展有较大影响,被国内同行公认有创新性的成果或业绩者;

4、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5、近五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I上发表过至少5篇高水平学术论文者。

(三)博士基金项目 主要支持青年科技人员从事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科学研究。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已获得博士学位且未承担过国家或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自治区引进的科技人才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

博士基金项目只支持一次。

(四)面上项目 申请人(1955年1月1日后出生)从事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并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中级职称申请者须有两名同行专家推荐,项目组成员不得作为推荐专家。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人在申请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和参与项目数不能超过2个。申报自治区自然基金重大项目,每个单位在同一研究方向上不得超过2项,其他类型的项目不受此限制。

(二)自治区自然基金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材料与网上申报相结合形式,以电子版为主。申请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基础研究网站(http://nsbr.nmkjt.gov.cn)“基础研究项目管理”栏“项目文件”中下载《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2015版,以下简称申请书)离线填写,同时打印1份纸质文档,报送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申报博士基金和面上项目的须附主持人的身份证、学位证、职称证复印件等纸质材料,无职称证的须出据单位证明)。各依托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在同栏“ISIS系统”中统一打包提交最终电子文档。项目申报结止后,各依托单位科技管理部门须从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系统中打印申请项目汇总清单,连同纸质文档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管理中心。申请人所在单位不是注册单位的不得申报自治区自然基金项目。

(三)2015年,自治区自然基金学科分类继续采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请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选择到学科最后一级,以便于科学分组、同行评审。

(四)自治区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成员申报各类自然基金项目时,请注明所在重点实验室的名称,以便优先支持。

(五)项目组成员须在申请书的签字栏签名,对人员排序予以确认;合作单位应在申请书的“合作单位意见”栏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项目成员中有外单位人员的视为合作单位)。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未盖章的、中级职称无同行专家推荐意见的、面上项目无主持人的身份证、学位证、职称证复印件的、不填身份证号的、身份证号不真实的、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内容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六)申请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4年。各类项目研究经费最高申请额度不得超过其最高单项资助强度。

(七)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0日。

四、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2015年自治区自然基金各类项目:

(一)不符合指南方向和要求的;

(二)已获得2015年(当年实施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申报杰出青年培育基金项目的不受此项限制;

(三)承担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验收结题的;

(四)已获得过自治区博士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博士基金项目。

五、申报受理

报送地点:内蒙古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山丹街1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602室

邮编:010020

联系人:

内蒙古基础研究管理中心:贺 蓉0471-6280916

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刘宇明0471-6372947

网络申报技术支撑:13238446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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