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加强我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自治区教育厅将组织实施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人才发展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人才发展计划”,资助对象分为两个类别,即“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计划”。
(二)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类别。
二、申报条件
(一)本次申报实行不限额申报,申报者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规定的各项申报条件(附件1、2)。
(二)鼓励跨学科、跨校组建创新团队,鼓励高校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创新团队。提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风险共担和合作攻关和集成创新。
(三)已获得“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计划”资助,但资助期限后未按要求完成验收的,所在学校不参加本次申报。
(四)已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等省部级以上各类人才计划资助者,不再申报本计划;已经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创新团队等计划支持的创新团队,不再申报本计划。
三、申报流程
(一)各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组织本次申报的遴选和审核工作,择优推荐。
(二)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办法,申报者要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申报操作手册》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操作手册》相关流程,进行规范操作(附件3、4)。
(三)申报人需由系统下载承诺书,于8月16日9:00-11:00至科技处404办公室盖章,并将盖章后的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人文社科类申报人需同时提供经院长、书记亲笔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意识形态审查表(由科技处下载中心下载)。
(四)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人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从系统“申请材料”中导出),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同时发送电子版至kjc@bttc.edu.cn。纸质材料请于2021年9月13日16:00前由学院报送科技处404办公室。
联系人:司嘉怡
联系电话:6193086 13347189356
科技处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