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培育和提升我校教职工科研创新能力,推进学校科研创新发展,根据学校年度科研工作安排,我校将组织开展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 拟申报项目要有明确的目标、清晰的技术路线和可实现的预期成果;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具有一定理论研究价值或应用价值;立论根据充分,研究方法先进,经费预算合理。
(二)通过项目申请,充分汇集科研力量,凝练方向,切实加强科研团队建设。
(三)鼓励跨学院和跨学科联合申报,积极推动学科交叉融合。
(四)项目团队组建要注意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和梯队培养等。
(五)项目负责人应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二、项目类别
(一)高水平研究成果培育项目
本类项目围绕我校学科建设,以获准更高级别项目及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为目标。
高水平研究成果培育项目分为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每类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从立项之日算起)。
重点项目以培养有望获准国家基金项目的科技人才为目标,优先支持研究基础好、通过资助能产出高水平成果又有利于优势学科形成和发展的项目。支持优秀科研人才面向自治区和包头市重大科技需求,根据研究所属学科领域,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
一般项目以培养有望获准省部级以上项目的科技人才为目标,着眼于提升我校整体科研水平。突出学科建设,凝聚优势力量,激励原始创新,根据研究所属学科领域,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
青年项目以培养青年科研骨干、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目标,鼓励青年科技人员积极投入创新活动、自由探索,开展前沿性、原创性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根据研究所属学科领域,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
(二) 服务地方发展项目
服务地方发展项目旨在加强我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鼓励广大教师为包头市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以贡献求发展。服务地方项目研究方向要符合区域发展战略,呼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承接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和主体功能区定位以及包头市建设“四基地两中心一高地一体系”等方面进行关键技术开发与协同创新。项目需认真调研,与地方政府部门、企业、行业对接,组建团队,产出符合实际需要的成果。
服务地方发展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从立项之日算起)。
(三)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申报者要结合我校实际,围绕党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安全教育以及我校民族预科生的创新管理机制等方面开展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从立项之日算起)。
三、资助额度
(一)高水平研究成果培育项目
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设2项,资助额度为每项3万元;一般项目设10项,资助额度为每项1.2万元;青年项目设10项,每项资助0.8万元。
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设2项,资助额度为每项2万元;一般项目设10项,资助额度为每项0.8万元;青年项目设10项,每项资助0.5万元。
(二)服务地方发展项目
重点项目设1项,资助额度为每项3万元;一般项目设15项,资助额度为每项1.2万元。
(三)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
重点项目设1项,资助额度为每项2万元;一般项目设15项,资助额度为每项0.8万元。
四、结项要求
(一)高水平研究成果培育项目
重点项目结项时申报人至少完成以下任务:
(1)发表2篇核心期刊以上论文或者获准国家级项目
(2)提交研究报告
一般项目结项时申报人至少完成以下任务:
(1)发表1篇核心期刊以上论文或者获准省部级项目
(2)提交研究报告
青年项目结项时申报人须至少完成任务:
(1)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2)提交研究报告
(二)服务地方发展项目
成果形式为咨政报告、调研报告、专利、咨询报告、标准等,并被采纳与批示。
重点项目结项时成果应获得市级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市级各委办局、企业、行业采纳。
一般项目结项时成果应获得旗县区级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旗县区相关部门、企业行业采纳。
(三)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
重点项目结项时申报人至少完成以下工作中的两项:
(1)发表1篇核心期刊以上论文
(2)获准省部级以上思政专项项目
(3)提交研究报告
(4)研究成果获得校级领导批示并被校内外相关部门采纳应用
一般项目结项时申报人至少完成以下工作中的两项:
(1)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2)获准市级及以上思政专项项目
(3)提交研究报告
(4)研究成果获得学校相关部门采纳应用
五.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工。
(二)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青年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三)在研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主持人、在研服务地方项目主持人、已获得校内青年基金项目资助仍未结项者、校内项目被撤项者不得申报。
(四)恪守科学道德和诚实守信原则,无学术不端问题。
六、其它事项
(一)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它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两个项目。项目所列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亲笔签字。
(二)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每类各学院(部门)限报3项。思政类、服务地方类项目每类各学院(部门)限报1项。
(三)人文社科类与思政类项目需提交意识形态审查表。
(四)课题研究成果必须是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的成果,并且注明立项科研项目编号,否则结项时不予认定。
(五)申报者须认真填写《包头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由所在学院的教授委员会进行审核,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排序上报。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将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及汇总表1份报送科技处(行政楼404),电子版发送至kjc@bttc.edu.cn。
七、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司嘉怡 联系电话:6193086
科技处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