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包头市科技项目鉴定、验收和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工作,按照自治区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包头市科技项目合同签定的实际情况,每年项目集中鉴定、验收时间初步确定为5月和10月。请各课题组按照合同规定时间进度要求抓紧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并及时报送申请鉴定、验收材料(具体要求请登录包头市科技局网站“项目管理”栏目中查阅、下载,提交纸质材料请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二、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自治区科学技术成果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今后包头市科技成果登记统一使用“国家成果登记系统”。申请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请将导出的电子版文件发送到包头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向科技厅奖励中心推荐上报。
三、做好鉴定工作专家库建设、完善工作。请各学院、有关部门于5月26日前按照要求推荐专家,每一专业推荐专家人数不超过三人。推荐专家具体条件:
1、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政策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状况;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
4、已当选的国家级、自治区级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学术带头人、中青年专家、拔尖人才的专家不受年龄限制、数量限制优先推荐。
附件:
../kcresource/科研鉴定验收推荐表.doc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