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我校将开展2015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推荐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通知》(附件1)及《关于推荐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通知补充说明》(附件2)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填写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继续采用网上申报,各申报者需登录网站http://61.138.98.226,并根据推荐号和校验码(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尽快与科技处联系获取)登陆申报网址下载《科技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客户端》(以下简称《客户端》),填写推荐书和上传相关推荐材料。

二、评奖要求:

1.自然科学奖。所推荐科技成果须在内蒙古科奖励服务中心登记一年以上(2013年10月31日前登记),并且发表的论文被SCI、EI收录(不包括中蒙医成果)。

2.科技进步奖。所推荐科技成果须在内蒙古科奖励服务中心登记(2014年10月31日前登记),并且主体技术(核心技术)2013年底前已应用于生产实践(需要附相应证明材料)。由企业完成的科技成果为2014年10月31日前登记的;非企业完成的科技成果为2013年10月31日前登记的。

3.中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所推荐候选人须在1964年12月31日后出生。

4.申报2015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材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论文应是2013年底前正式发表的;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证明,直接、间接经济效益证明,推广应用证明及病例证明等应是2014年底前获得的。

三、电子版提交材料截止时间是2015年5月15日24时,书面材料请于2015年5月18日前报送我处,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抓紧时间申报和相互转告,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张世杰6193087

赵 鹏6193089

科技处

2015年3月30日

  附件1:科技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通知.rar

  附件2:关于《推荐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通知》补充说明.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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