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各相关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自治区“十四五”社会公益领域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内科规字〔2022]8号)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学院、各相关部门有申报意向的教师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具体要求
1.申报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课题方向和数量等必须符合自治区项目申报通知和指南规定的资质条件和要求。
2.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在联合申报合作协议和项目申报承诺书上盖章、签字确认,对申报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按要求提供近2年报送税务局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目前停产或严重资不抵债的单位不推荐申报自治区级科技计划项目。
4.本次项目征集采取常年申报、及时入库、定期提取的方式管理。项目汇总、推荐上报时间根据科技厅要求另行通知。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丽莹
联系电话:6193086 6193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