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转发《关于开展包头市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政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科技处转发《关于开展包头市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政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按照包头市社科联《关于开展包头市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包社科评奖发[2019]1号)现开始评选201711日至20181231期间我市作者公开出版的著作(含专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工具书、地方志、社科普及读物)公开发表(带有CN刊号)的论文以及产生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未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咨政报告等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本次申报采用在线申报的方式,网上申报截止到20191112申报者认真阅读《关于开展包头市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及《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按照工作安排按时进行网上申报提交相关材料。

一、工作安排

(一)学院、部门初审

时间:201910212019111日:

要求:申报者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成果,由所在学院、部门对照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初审结束后将《申报材料汇总表》和《意识形态审查意见表》的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交410室,电子版发至科技处公邮。

(二)在线申报

时间:2019111日—20191112

要求:初审通过的申报者向科技处申请登录系统的账号和密码,已注册过的老师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

登录网址:http://www.btskw.com.cn包头社科网“服务窗口”,进入“社科奖申报系统”),在线填写《申报及评审表》后,用A4纸按样导出表格。

(三)提交材料

时间: 20191112日—20191118  

   要求:由各学院、部门将申报者的材料分别装入档案袋并标明“所属学院、申报者姓名、申报成果明细”后统一提交410室。

    申报材料:1《申报及评审表》一式三份

 2论文、调研报告类原件1份、复印件2(其中论文复印件须包含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及成果);著作类原件2调研报告、咨询报告成果及被采用的佐证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2。成果复印件、社会反响材料或相关佐证材料需单独装订成册。获奖成果的原件不再退还本人。

(四)校内初评

时间: 20191119日—20191122

二、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人:苏辛欣

联系电话:6193087

  邮箱:kjc@bt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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