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科技处负责考核2021年度二级学院科研工作。请各学院按照《包头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师范学院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办法(2021版)>的通知》附件中《包头师范学院2021年度(科研)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办法》,认真按时完成科研业绩成果考核。
各学院科研得分计算标准为:得分 = 科研业绩成果总绩点 ÷ 学院教职工总人数(以人事处提供为准),总绩点按职称评审绩点计算标准进行核定,业绩成果确定到三层(20分及以上)。科研成果计算时间从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纸质版《2021年度二级学院科研业绩成果考核表》请书记、院长签字(不得代签)、学院盖章后报送至科技处411办公室,业绩成果目录须从科研系统导出打印,作为附件一同上报。相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c@bttc.edu.cn。
报送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下午4点前
联系人:戚迎龙
联系方式:6193085。
科技处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