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科技司关于2016年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工作安排,自治区教育厅2016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已开始启动,为切实做好我校2016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包头师范学院全体在职人员。

2、因出国、进修等原因暂不在校的人员,由所属学院、部门负责联系并且填写统计报表。

二、统计内容:

1、2016年公开出版的主要著作、编著、译著、译文等

2、2016年公开发表的论文(核刊及非核刊)。

3、2016年立项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包括:纵向项目、横向项目)。

4、2016年科研获奖情况(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各项获奖)。

5、2016年学术交流情况:(包括:各院系聘请有关专家作的学术报告、在我校主办的学术会议、我校教职工外出参加的学术会议)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请从科技处网页的下载中心下载《2016年科研成果统计表(个人)》和《2016年科研成果统计表(院系)》,并按要求填写。

2、为保证科研成果统计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科研成果统计报表数据将作为2016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的依据,望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老师们密切配合,指派专人进行统计和报送。

3、各二级学院院长为第一负责人,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将表格纸质材料于1月2日前上报科技处412室,电子版发送到kjc@bttc.edu.cn

4、统计起止时间: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

联系人:赵鹏 

联系电话:6193089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16年12月12日

上一条:二级学院领导班子科研成果考核量化表(2016年1月1日-----2016年11月30日)公示通知
下一条:科技处转发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报通知

关闭

当前访问总量:

版权所有: 包头师范学院科技处 电话0472-6193086 邮箱:kjc@bt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