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关于做好2014年度校内青年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与结项工作的通知

2014年度包头师范学院校内青年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和结项验收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选题及资助

1、本次申报不设项目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围绕我校学科及专业建设和更高级别项目申报为目标,自行拟订研究项目。

2、我校党建及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者要结合我校实际,如何围绕中心抓党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以及我校民族预科生的创新管理机制等方面开展研究。

3、鼓励跨学院和跨学科联合申报。

4、拟申报项目一定要有明确的目标、清晰的技术路线和可实现的预期成果。

5、项目团队要注意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和梯队培养。

6、拟资助金额:文科2000元、理科3000元。

7、研究期限为2年,起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0日

(二)申报条件

1、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均可申报。

2、项目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它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两个项目。

3、各学院限报1--2项。

4、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申报。

(1)在研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主持人;(2)已获得校内资助两次及以上者。

(三)申报程序

凡符合申报条件者,须认真填写《包头师范学院青年科研项目申请书》(请登录包头师范学院科技处网页下载,由所在学院的教授委员会对项目的学术价值、可行性、支撑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排序上报。

(四)具体要求

1、各部门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2、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将申请书一式2份及电子版报送

科技处404房间。(科技处邮箱:btsfxykyc@163.com)

3、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6日下午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结项验收

(一)本次结项验收工作主要针对2012年度校内青年科学研究基金项目,2013年度校内青年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如有想要提前结项的教师,亦可提交结项材料一并验收。

(二)验收材料包括《包头师范学院校内科研项目结项表》一式两份、科研成果(论文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电子版。验收材料务必于2014年11月26日前交到科技处404室。

(三)项目结题应严格遵照立项合同书执行。

(四)不能如期结项的,必须提交延期申请,凡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结项的项目,将作撤项处理。

(五)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的项目责令整改,半年内重新进行验收,如仍为不合格,将作撤项处理。

(六)二级学院院长要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凡出现撤项情况,将取消该学院校内青年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申报资格。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红升

联系电话: 6193086

电子邮箱:btsfxykyc@163.com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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