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发布《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现将公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文件,按要求申报(详见附件)。
一、申报要求
1. 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15日后出生)。申请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 项目资助额度参考标准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万元。最终确定的资助额度在适当范围内上下浮动,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4.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或在3月31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中级管理单位寄出结项材料时间为准)。
(3)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4)申请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8)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二、申请方式
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说明注册帐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我校申请人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要求
申请材料由学院、部门统一报送。申请材料包括:
1. 纸质版《申报书》一式2份;
2. 《包头师范学院课题申报意识形态审核表》一式1份,由科技处下载中心下载,须本人承诺签字,经院长书记亲笔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3. 学院统一出具的推荐意见1份,针对2022年度本学院全部申请人师德师风、科研诚信等方面情况进行说明(附件须列明申请人、项目名称、申请类别)加盖学院公章。
请学院、部门于2022年3月9日16:00前,将上述申请材料报送至科技处404办公室,同时发送申请书电子版至kjc@bttc.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司嘉怡
联系电话:6193086
科技处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