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和学位点建设工作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定于近期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从我校已实现招生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点位中遴选,包括语文、物理、小学教育专业。
二、遴选条件
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作风正派,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经验丰富,科学研究方向相对稳定。具体条件请参照《包头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试行)》(见附件一)。
三、资格审定程序
1、申请者填写《包头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信息表》(见附件二、三)。
2、6月18日前,二级学院教授委员会对其业绩成果进行审核评价,并对真实性负责,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将推荐人名单连同《包头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信息表》纸质和电子版一并交至研究生处412室,推荐人名单须有二级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和二级学院院长、书记签字。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鹏 周智慧
联系电话:6193089 6193084
电子邮箱:btsfxykyc@163.com
研究生处
2015年6月9日
附件一:《包头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试行)》
包头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doc
附件二:《包头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信息表(校内)》
校内 包头师范学院研究生导师遴选信息表.doc
附件三:《包头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信息表(校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