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转发关于2020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集中结题和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教育厅目前已开展2020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集中结题和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2018年(含)以前教育厅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申请结项未通过或经批准延期结项的项目,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经费项目等。

2.2019年(含)以后立项在研的、需变更有关事项的项目。

二、清理要求

  1.上述各类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结项,并提交《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及有关结题材料。

2.上述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并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延期时间一次不得超过1年,一个项目申请延期最多不得超过2次。

3.项目研究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研究计划及内容,若确需变更则由项目所在课题组在项目研究中期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变更理由及课题研究进展情况,确因不可抗拒原因提出申请的,由学院核实后报科技处审核备案。

三、材料报送

  1.项目结题申请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报送材料包括:

1)《结题报告》原件2份;

2)《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复印件1份;

(3)项目成果复印件1份,出版专著应最少提供1册原著(未出版的书稿需有出版社计划出版证明),研究成果须标注“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

(4)项目结题一览表电子版1份。

2.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需报送项目延期申请表2份。

3.申请项目变更的(2019年及以后项目)报送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2份。

各学院、各部门请于2021317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科技处404办公室。项目结题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kjc@bttc.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红升 司嘉怡 敖凤梅

联系电话:6193086




                                                科技处

                                              2021115日


  • 附件【重要事项变更表.doc】已下载
  • 附件【项目延期申请.doc】已下载
  • 附件【结题书.doc】已下载
  • 附件【结题一览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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