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了做好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一)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

(二)2012年前立项、延期至2015年度结题验收的基金项目;

(三)2013年立项、已提前完成计划任务书研究内容与指标的基金项目。

二、结题验收方式

(一)面上、博士基金项目仍然采取学科组集中评审结题的方式进行。为了加强基金资助项目间的学术交流和资源共享,今年科技厅拟在化学学科、材料学科采取结题项目研究进展汇报、答辩以及学术交流与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重大及杰出青年培育基金项目仍然采取专家组单项会议验收形式进行,同时在部分项目中开展绩效评价。

三、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一)结题报告

凡结题验收项目均须填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2015年版本)》(以下简称结题报告详见附件1)。

(二)学科组集中评审项目需准备的附件材料

1、论文、专利、奖励等相关附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2、计划任务书复印件;

3、化学学科、材料学科项目负责人需准备研究进展汇报PPT(时间要求:5分钟;内容包括:研究内容与指标的完成情况、取得的研究进展与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存在问题与建议)。

(三)专家组单项会议验收项目需准备的附件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验收申请3份(详见附件2);

2、计划任务书原件;

3、查新报告原件;

4、论文、专利、奖励等相关附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5、项目验收汇报PPT半小时。

四、结题报告撰写和材料报送程序

项目负责人要实事求是的撰写结题报告,并保证填写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要注重对所研究内容的深入分析和总结,未标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无投稿录用通知的待发表论文不要列入结题报告;要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一)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使用个人用户名(申请项目时所用的邮箱)、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验证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基础研究网ISIS系统,点击“在研与结题”菜单,选择“上传结题报告”,按照提示将电子文档上传。

(二)经科技处审核通过后,打印最终版本的结题报告,上报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及相关附件原件或复印件,纸质结题报告内容要与电子版一致。

(三)各学院统一报送结题报告及附件的纸质材料一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同时打印结题验收项目清单(详见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于2015年4月13日前一并报送科技处(行政楼404),申请延期或终止的项目,需附学院教授委员会书面报告。

五、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

(一)面上、博士基金项目的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电子文档于2015年4月10-13日网络上传。

(二)重大及杰出青年培育基金项目的电子文档及纸质材料可在验收会议的时间确定前上传和报送。项目验收工作完成后,请将验收意见书(一式10份)及相关材料统一报送科研项目办公室。

(三)各学院要认真做好今年的结题验收工作,要对结题验收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过期或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应结题项目名单(详见附件4).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红升 、周智慧

联系电话:6193086、6193084

邮 箱:btsfxykyc@163.com

科技处

2015年3月25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2015版)).doc

附件2      验收申请表及验收意见书(2014版).rar

附件3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结题验收项目清单.doc

附件4、         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应结题验收项目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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