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转发关于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集中结题和清理的通知

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和结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集中结题和清理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凡未按规定时间及程序申请结项者,教育厅一律予以撤项。项目主持人及所在学院在今后我校组织的项目申报中将受到一定限制。

验收与结题所有相关文件、表格请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网站(http://www.nmgov.edu.cn)科学技术处链接下载,参与结项的教师请务必于2013年2月21日前将结项材料交到科技处(404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

联系人:李红升

联系电话:3993502、13847394571

电子邮箱:btsfxykyc@163.com

科技处

2013年1月9日

附件:

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集中结题和清理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厅将对已按时完成项目和超期未完成项目进行集中结题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规定,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据此,本次项目清理的范围是:2010年(含)以前我厅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申请结项未通过或经批准延期结项的项目,包括批准立项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二、清理要求

1.上述各类项目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结项,并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研究项目结题报告》2012版(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及有关结项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及程序申请结项者一律予以撤项。

2.上述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并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我厅科学技术处审定。延期时间一次不得超过1年,一个项目申请延期最多不得超过2次,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3.项目研究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研究计划及内容,若必须变更则由项目所在课题组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变更理由及课题研究进展情况,确因不可抗拒原因提出申请的,由依托学校提交证明材料,上报我厅科学技术处审定。

4.凡被撤销的项目,由项目责任人依托学校负责追回已拨付经费剩余部分,用于本校自选课题立项;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5.至今未开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项目,由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并对违反规定滥用课题经费者追究责任,用项目经费购置的图书、设备等属于国有资产,按规定全部上交依托学校。

6.有关项目的结项情况,将作为学校申报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教育部科学技术及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评选优秀科研管理单位的重要参考。

三、组织工作

1.本次项目清理工作,以学校为单位,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集中报送结项材料。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这次项目清理工作,采取必要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能够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2.项目依托学校要在本校自查和清理工作基础上,督促、协助项目责任人认真填写《结题报告》,依据《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对结项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上报;对不符合免予鉴定要求者,要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组织专家鉴定,成果鉴定合格者方可申请结项。

四、材料报送

1.项目结项申请由各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务于2013年2月25日前报送我厅科学技术处。报送材料包括:

(1)项目《结题报告》原件2份及一览表电子版1份;

(2)《专家鉴定意见》原件1份;

(3)《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复印件1份;

(4)项目成果复印件1份(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研究成果应标注“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

(5)免于鉴定或者申请免于鉴定项目需提供上述(1)、(3)材料,并由依托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交免于鉴定说明。

2.申请延期结项的报送下列材料:

(1)项目延期申请表1份;

(2)延期时间(1年)内拟开展的项目研究计划。

3.申请项目变更的报送以下材料:

(1)由项目所在课题组提交书面申请1份;

(2)学校证明材料。

本通知所有相关文件、表格请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网站(http://www.nmgov.edu.cn)科学技术处链接下载。

联系人:刘相飞

联系电话:0471-2856504

电子邮箱:nmg_lxf@126.com(务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大学结项材料”字样)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 010011

附件:1.结题报告书(2012版)

2.项目延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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