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按照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征集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内科规字〔2022〕46号)(附件一),请各学院(部门)按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征集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项目单位申报

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f.nmkjt.org.cn),按照说明填写注册信息并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包头市科技局)审核。

注意事项:

1、所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自治区申报通知规定的资金支持范围、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资格等具体要求。

2、项目申报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

3、编制经费支出预算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根据相关管理要求,经费预算不得提取间接费用。

4、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企业自筹经费不低于申请经费。

5、实施期1年以上的项目,应分年度确定绩效指标。特别是立项第一年度应有明确可考核的绩效指标。申报50万元以上项目应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具体咨询科技局成果科0472-5618490)。

二、申报时间、联系方式

(一)报送时间

请各位老师及时完成网上申报,于2022年7月14日前,将纸质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指南代码1002项目申报截止到6月30日

(二) 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丽莹  联系电话:6193086  15148078470  



上一条:转发《关于申报2022年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科技处转发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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