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提升我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最广泛地动员和引导我校师生走向社会、服务地方,更好地开展科学研究和对外合作,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和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的特色和优势,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办法,坚持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面向各级政府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开展形式多样、不同层次的合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当好智囊和参谋,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并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学校决定依托相关学院,整合全校人才资源,拟建立一批研究所(中心)。研究所(中心)建设要求如下:
一、以服务地方发展战略为契机,引导全校师生面向社会、面向基层、服务行业、服务企业,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地方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以地方热点难点问题研究为向导,明确研究所(中心)研究目标,鼓励跨学校,跨学院、跨学科专业联合申报,充分依托学校资源组建高学历、高职称的研究团队,开展联合攻关,解决技术难题,提供决策咨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三、研究所(中心)为虚设机构,负责人(所长/主任)由相关研究领域学术造诣深、知名度高的专家学者担任。
四、各学院经教授委员会对拟申报的研究所(中心)业绩成果进行评价审核,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择优上报。
五、学校对批准的研究所(中心)每年给予一定运行经费支持。
六、经学校批准成立的研究所(中心)将择时授牌,研究所(中心)要紧密围绕制定的研究方向开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研究。
拟成立研究所(中心)的学院,请按申请表要求填写《包头师范学院研究所(中心)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16年10月31日前将纸质版交科技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学院行政楼412室),同时电子版发送到kjc@bttc.edu.cn。申请表电子版从科技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不接受个人申报,过期不候。
联系人:赵鹏,周智慧
联系电话:6193089,6193084
特此通知
科 技 处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