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进一步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教科信函〔2022〕135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自治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工作,鼓励高校与和林新区、乌兰察布京蒙科创园、大学科技园、鄂尔多斯高新区、巴彦淖尔农业高新区等产业园区联合共建。

请各学院(部门)于5月26日上午11点前报送纸质版《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申请书》(附件)及佐证材料(一式两份),同时发送电子版(PDF、Word)材料至指定邮箱kjc@bttc.edu.cn。

联系人:于丽莹,电话:0472-6193086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申请书




科技处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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