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关于组织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详情请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充分发挥教授委员会及国家级项目获得者的作用,对拟申报项目的申请书进行审核和指导。

一、具体要求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5年度课题指南》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0年3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三)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四)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六)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5年3月10日之前的可以申请)。(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七)申报课题须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2014年12月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按旧版《申请书》填报者一律不予受理。

(八)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九)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

二、申报受理

申报人于2015年2月6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科技处将聘请国内知名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初审,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科技处于2015年2月下旬将修改意见反馈申报人,申报人根据反馈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并于2015年3月3日前将《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7份、《活页》一式7份及电子版报送到科技处404室,纸质材料一律采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红升

联系电话: 6193086

科技处邮箱:btsfxykyc@163.com

科 技 处

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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