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内科协协字〔2018〕20号)转发给你们(见附件或内蒙古科协网通知公告一栏网址:www.imast.org.cn),请及时通知、认真组织。现将我校组织推荐内蒙古自治区优秀科技工作者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全国科技三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社会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风尚,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立足本职、敬业奉献、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积极投身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二、推荐评选范围
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研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普作品创作、科技人才培养、科技教育,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在基层一线工作的我区科技工作者。
不包括各级党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县级以上各级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中主要从事行政与管理工作的人员,曾获得过“全区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内蒙古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对被授予者只授一次,为终身荣誉。
三、推荐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良好声誉,在同行中堪称楷模。
(二)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在科学技术普及与传播、公民科学素质提升、科技人才培养、科普作品创作、科技教育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农牧区和城镇社区长期开展科普工作,在带领农牧民脱贫致富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群众认可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牧区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牧区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社区中的领办人、专业技术人员。
(四)工作在基层科研生产一线,先进事迹生动感人,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为群众所公认。
四、推荐名额和获奖人数
此次推荐分为三个类别,分别是:科研生产类、农村牧区科学普及类、青少年科技教育类。我校每个类别可推荐2名候选人。
此次评选表彰40名内蒙古自治区优秀科技工作者,其中科研生产类25名、农村牧区科学普及类10名、青少年科技教育类5名。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学院务于2018年5月2日前,将推荐材料的纸质版统一报送科技处412,电子版发送到科技处邮箱kjc@bttc.edu.cn,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1、候选人所在学院关于推荐材料非涉密的证明。
2、《内蒙古自治区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6份,附件材料1份,均为原件。
3、有关附件材料1套(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不超过8篇);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科学普及活动证明材料;
(7)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证明材料;
(8)获得表彰奖励(地市级以上)证明材料;
(9)其他材料。
《内蒙古自治区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在内蒙古科协网通知公告一栏网址:www.imast.org.cn下载。
(二)涉密材料报送
涉密推荐材料,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联 系 人:赵鹏
联系电话:6193089
科技处邮箱:kjc@bttc.edu.cn
科技处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