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科技处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自治区

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2018年度对自治区自然科学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进行评审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自然科学奖

20171031前在内蒙古科技奖励服务中心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并且至少有一篇论文被SCIEI收录。

(二)科技进步奖

        20171031前在内蒙古科技奖励服务中心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并且主体技术于20161231前在生产实践中应用(需附相应证明材料)。

二、 推荐程序与材料

申请人登录http://61.138.98.226(登录账号及密码请咨询科技处)

     在线填写推荐材料并上传、打印。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的详细要求见附件。

     三、 截止时间

     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518

     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截止为2018522(逾期不予受理)

     四、 联系人:苏辛欣

     联系电话:6193087

          地点:办公楼410

科技处

2018410

附件:关于推荐201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上一条:科技处转发自治区社科联《“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8年度外语专项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包头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闭

当前访问总量:

版权所有: 包头师范学院科技处 电话0472-6193086 邮箱:kjc@bt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