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内蒙古社会科学规划办《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根据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工作,本次国家社科项目年度检查工作主要针对2012年立项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于2013年11月25日前将年度检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到科技处404室,逾期不候.

联 系 人:李红升

联系电话;6193086

邮 箱:btsfxykyc@163.com

科 技 处

2013-11-14

附件

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

检查的通

自治区各高等院校,内蒙古党校,内蒙古社会科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各类项目顺利开展研究,推出更多优秀成果,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全国规划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结项工作的意见》及《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中后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从即日起,对我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进行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1、根据全国规划办要求,今年将对2008年立项项目和暂缓结项修改期限超过1年的项目进行清理,我办已于4月就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门布置,提交结项成果的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之前。

2、2009、2010年立项项目均应于今年结项。要重点督促其按时(包括延期时间已到项目)办理结项手续,应用对策类项目延期一次以上的项目必须结项。

3、2012年立项项目是今年检查的重点,内容主要有:项目进展、阶段性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等。西部项目还要突出对服务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优势学科建设的检查。

二、检查的方法

年度检查工作要与全区社科规划管理调研工作结合起来,采取各单位自检和我办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组织对本单位检查范围内的项目进行先期检查,督促项目负责人(重点是2012年立项项目)认真填写全国规划办新修订《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有事项变更的要如实填写《重大事项变更表》。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督促和审核工作,按时上报纸质和电子版相关材料(检查报告、《中期检查表》和《重大事项变更表》)。

三、要求

1、各科研管理部门要对本单位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梳理,重点是:①已到完成时间、没有提出延期申请,未提交研究成果的项目;②经全国规划办审核,要求项目负责人做进一步补充研究,时间超过半年的;③承担国家重点项目的要形成阶段性研究报告;④已申请延期两次以上的项目不得再提出延期,提交成果时间以第二次延期批准时间为准。

2、各单位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要形成详细的文字报告,内容包括:年检工作具体做法,在研项目进展,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到期项目按时完成情况,成果获奖和宣传推广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

3、自去年以来我区已有9项国家社科项目被终止研究,极大地影响到我区在项目管理上的声誉,影响到国家对我区项目持续支持上的力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有条件的单位提倡召开项目检查的动员会,全面布置检查工作,组织学习好相关的管理规定和结项程序。对长期脱离科研岗位,在外讲学、读博士、挂职、生病住院的要及时沟通联系,掌握其研究进度及完成情况。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尽快布置。要将《通知》转发至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所需材料及综合检查报告请务必于12月10日前上报我办。

所需各类表格可从全国规划办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npopss-cn.gov.co。

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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