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校级服务地方发展项目结题验收情况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包头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包师院办发〔2021〕17 号)及《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服务地方发展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2023年3月24日,学校组织专家对8项申请结题的校级科研项目进行审核、验收,结果如下:


附件:2021年度校级服务地方发展项目验收结果一览表

科技处

2023年3月27日

17163


上一条:科技处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3年度内蒙古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科研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科技处转发《关于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3年度文艺评论专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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