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
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关于开展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文件,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见附件)和反映本单位基本情况或科普工作情况的图片、视频等其它相关材料。申报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近三年科普工作情况、近期发展规划等。
申请人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纸质版提交至科技处4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bttc.edu.cn。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6日17:00前。
联系人:李红升 司嘉怡
联系电话:6193086
邮箱地址:kjc@bttc.edu.cn
科技处
2020年05月29日
关于开展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
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区直单位,各盟市科协、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科协,各自治区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2016-2020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科普工作,推进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发展,加强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满足社会公众对科普教育的需求,大力推进我区公民科学素质跨越提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要求,开展全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依托教学、科研、生产、传媒和服务等资源载体,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具有特定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功能的机构,可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主要包括:
1.科技场馆类科普教育基地。指专门面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的科技、文化、教育类场馆,分为综合性科技馆和专业科技场馆。综合性科技馆包括科技馆、自然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专业科技馆包括天文馆、气象馆、地震馆等。
2.公共场所类科普教育基地。指具有科普展教功能的自然、历史、旅游、休憩等公共场所,如动物园、植物园、生态旅游区、森林公园、海洋公园、地质公园、矿山公园、地质遗迹、自然遗产、文化保护地、旅游景点、人文景观等。
3.教育科研类科普教育基地。指依托各类教育、医疗和科研机构,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具有特定科学传播与普及功能的场馆、设施或场所,如教育和科研机构中的博物馆、标本馆、陈列馆、天文台(馆、站)、专业实验室、创新实验室、工程研发中心、技术研发(推广)中心(站)、野外科研观测站(台)等科研实验基地等。
4.生产设施类科普教育基地。指企业面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的场馆、设施或场所,如生产设施(或流程)、科技园区、企业科技展厅、企业展览馆等。
5.信息传媒类科普教育基地。是指以电视、广播、网络、电子、报刊、印刷品等为载体,面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的机构,如科普网站或网站设置的科普专栏、科教电视频道、科普刊物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资格。具有法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能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设有专门的科普工作机构和专项经费支持。
2.保障措施。重视科普工作,具备开展科普工作的制度保障,有科普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将科普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3.科普队伍。具备开展科普工作所需的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有常设负责人,有专职开展科普活动的工作人员,并有计划地开展科普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4.活动开展。能够常态化开展科普教育活动,保证活动频次和活动规模。积极开发科普图书、挂图、展览、视频,开展探究课程和举办各类科普主题活动,结合本部门实际能常态化开展科普展览、科普讲座、实践活动等并取得良好效果。并组织参加“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全国性大型科普活动。
5.科普资源建设。申报单位建有科普频道、科普教育网站或在主管单位网站设有科普栏目,及时更新信息化科普内容,包括视频音频、图片文章、游戏、宣传资料、科学研究等,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开展线上线下科普教育活动和大力开展科普宣传。
二、申报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申报要求。单位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见附件)和反映本单位基本情况或科普工作情况的图片、视频等其他相关材料。申报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科普工作情况(近三年)、近期发展规划等。推荐单位为各盟市科协、自治区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单位、高校、研究院所和企业。报送相关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20日。
(二)基地命名。内蒙古科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对通过评审的单位命名为“内蒙古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颁发牌匾和证书。此次认定的内蒙古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有效期为2020-2024年。已命名超出有效期限的内蒙古科普教育基地需重新申报。
(三)有关事项。各盟市科协、自治区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积极做好申报组织工作,指导本地区和本系统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工作,推动科普社会化发展。同时,要认真审核,择优推荐,提升科普教育基地品牌的社会效益。
联系人:内蒙古科协科普部 蔚瑛
联系电话:0471—6289934
电子邮箱:nmgkxkpb@163.com
报送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东街甲18号内蒙古科技馆新馆308
邮政编码:010020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