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 “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2018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关于做好2018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请于20179月28上午11:30前将《申请书》和《申请人清单》纸质材料及电子版统一报到科技处(404室),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申报程序:各学院经教授委员会对拟申报人其业绩成果进行评价审核,党政联席会议审定,评定绩点,并由书记、院长签字(不得代签),上报科技处404室。

    名额分配:A类“青年科技领军人才”一个名额,理科学院申报(去年为文科学院申报),B类“青年科技骨干”两个名额。

     评审办法:按照量化绩点绩分进行打分评审。

     联系人: 李红升、赵鹏

     联系电话:61930866193089

     电子邮箱: kjc@bttc.edu.cn

                                        科技处

                                    2017918



附件:


关于做好201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实施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加强我区高校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我厅将继续组织实施“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资助对象分为A类“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和B类“青年科技骨干”。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的各项申报条件。

(二)已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省部级以上各类人才计划资助者,不再申报本计划。

(三)申请者所在学校能够按照1:1的比例落实配套资助经费。

三、学科领域

申请者应按以下学科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四、有关要求

(一)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本计划实行限额申报,申报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申请者须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2),一式5份。申请材料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

(四)各高校须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1份(附件3),加盖学校公章。

请各高校于2017年10月10日前将《申请书》和《申请人清单》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我厅科技与教育信息化处,逾期不予受理。

本通知及附件请登录我厅网站(www.nmgov.edu.cn)下载。

联系人:刘相飞 联系电话:0471-2856504

电子邮箱:nmg_Lxf@126.com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自治区教育厅科技与教育信息化处1018室,邮编010011。

附件:1.申报名额分配表

2.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3.2018年度自治区高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7年9月13日


附件:1.申报名额分配表

2.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3.2018年度自治区高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7年9月1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申报名额分配表docx.docx
附件2.英才申报书.doc
附件3.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申报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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