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转发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

各相关学院:

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开始申报,现将申报通知及有关附件转发给你们。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申报公告,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在线办事→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照有关说明注册帐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49日后出生)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3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4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课题申报相关文件材料,包括《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等,可在文化和旅游部网站或申报系统主页上查询、下载。

申请人网上集中申报截止时间为32417:00,逾期不予受理。本次申报需由学院出具针对2021年度本学院全部申请人师德师风、科研诚信、意识形态等方面的说明(附件须列明申请人、项目名称、申请类别),由二级学院院长、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2132417:00报送到科技处404室,同时需提交申报材料相应纸质版一式2份

联 系 人:李红升 司嘉怡 敖凤梅

联系电话: 6193086

科技处

                                  2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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