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关于做好教育部社科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详情请登录教育部网站。

2015年度一般项目分为:㈠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㈡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㈢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㈣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近期将另发通知。

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项目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与一般项目相同。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㈠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㈡哲学;㈢逻辑学;㈣宗教学;㈤语言学;㈥中国文学;㈦外国文学;㈧艺术学;㈨历史学;㈩考古学;(十一)经济学;(十二)管理学;(十三)政治学;(十四)法学;(十五)社会学;(十六)民族学与文化学;(十七)新闻学与传播学;(十八)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十九)教育学;(二十)心理学;(二十一)体育学;(二十二)统计学;(二十三)港澳台问题研究;(二十四)国际问题研究;(二十五)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㈠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2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㈢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

㈣连续2年(指2013年、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㈠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㈡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㈢2014年12月2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㈣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5@sinoss.net。

㈤请申报人于2015年3月2日,将纸质材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1份,《申请评审书》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报送到科技处404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红升

联系电话:6193086

科技处邮箱:btsfxykyc@163.com

科技处

2014年12月31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包头师范学院首届“阴山文化研究”学术研讨会的通知
下一条:2014年度包头师范学院青年科技基金项目名单公示

关闭

当前访问总量:

版权所有: 包头师范学院科技处 电话0472-6193086 邮箱:kjc@bt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