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2021年度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资助对象、资助额度、研究周期
(一)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有一定学术价值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专著。
(二)后期资助项目资助额度根据《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研究周期具体以立项合同为准。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申报资料须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申报项目需完成研究任务的80%以上。
(三)申报项目未得到其他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资助。
(四)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有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和报送期限
(一)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书》(附件2)3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书稿5份(不得透露个人信息);
3.查重报告(一般不超过25%)。
4.经院长、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意识形态审查表1份。
(二)各学院于2021年10月20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报至科技处40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一)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合同相关约定执行,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二)项目成果须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履行结项程序后,方可出版,如项目负责人擅自出版,视为违约。
联系人:司嘉怡
联系电话:6193086
科技处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