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转发关于申报2021年度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2021年度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资助对象、资助额度、研究周期

(一)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有一定学术价值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专著。

(二)后期资助项目资助额度根据《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研究周期具体以立项合同为准。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申报资料须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申报项目需完成研究任务的80%以上。

(三)申报项目未得到其他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资助。

(四)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有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和报送期限

(一)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书》(附件2)3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书稿5份(不得透露个人信息);

3.查重报告(一般不超过25%)。

4.经院长、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意识形态审查表1份。

(二)各学院于2021年10月20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报至科技处40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一)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合同相关约定执行,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二)项目成果须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履行结项程序后,方可出版,如项目负责人擅自出版,视为违约。

联系人:司嘉怡

联系电话:6193086




                                                     科技处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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